「102年度下半年北基宜花地區汽車運輸業者業務及行車安全綜合座談會」重要宣導事項 102年11月18日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監理所假該所3樓第1會議室舉開【102年度下半年北基宜花地區汽車運輸業者業務及行車安全綜合座談會】感謝吳常務理事撥冗代表本會出席。
會議紀錄於11月28日寄達本會,有關重要宣導事項摘錄如下:
(一)駕駛人管理課:針對職業駕照部分目前有兩個日期,一個為審驗日期,一個維3年回訓日期,這2個日期偕為3年更新,為減輕公訓所受理回訓駕駛員負擔,並避免駕駛人忘記回訓,因此修正回訓日期與審驗日期相同。
(二)營業車及機車裁罰課:請公會轉知所屬駕駛員加強宣導避免超速行駛及酒後駕車。另本會吳常務理事提議縮小停車場道路規範納入運輸業工作圈討論。
(三)座談會宣導事項有關本會會員應行注意的:
1.勿以自用車輛作為出租標的物租予他人,以維市場營運秩序。
2.汽車運輸業應按期提供例行性報表,提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。
3.自103年1月1日起,車輛輪胎胎紋深度將列為汽車申請牌照及定檢時之檢驗項目。
吳常務理事於會中就【停車場設置一事】請公路主管機關考量實際情況作適宜的修正,以解業者困境,或允納入修法時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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